返回
HN-JX050
江西婺源篁岭晒秋、夜宿庐山、三清山、望仙谷、景德镇陶瓷、南昌、宜春叹五星泡温泉高铁五天【纯品·全景江西】HN-JX050
观光
¥3199
起
出发日期
以下价格均为起价
09-3周三
¥3199
09-10周三
¥3199
09-17周三
¥3199
09-24周三
¥3199
更
多
日
期
体验点评
5.0 分
住宿餐食:
5.0 分
行程安排:
5.0 分
领队服务:
5.0 分
旅行交通:
5.0 分
导游讲解:
5.0 分
产品特色
【秋意盎然】
入住庐山山上,金风送爽,秋日美景渐点燃。
【醉美符号】
白墙黛瓦与红辣椒黄玉米晒出中国醉美秋天--婺源篁岭。
【天空之城】
坐落于悬崖之巅的望仙谷,宛如一座天空之城,风光深邃而宁静。
【人间美境】
山川秀美逼真似,登高远眺心旷神怡,沉浸在纯净的自然之中-三清山。
【舒适享受】
升级一晚宜春五星酒店--唯美硒泉度假村或同级,秋日浸泡温泉,给身心来一次放松。
行程说明
费用说明
预订须知
特别约定
补充协议
收起图文详情
费用说明
团费包含
1.交通:广州/东莞/深圳/新塘-南昌往返高铁二等座,行程所列车费(根据人数选派相应的旅游车),
江门五邑-高铁站往返接送车
。
2.住宿:标准双人间(大床房或双床房随机分配,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向业务员说明)。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组团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
3.用餐:全程含 6 正餐 4 早餐,正餐餐标 30 元/人/正。
10-12人一桌(八菜一汤),房费含早餐。此为团队用餐,若旅游者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您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团餐不含酒水。
4.景点:行程表所列景点第一道大门票(如无特别注明,不含园中园门票)。
旅行社对此线路涉及的景点门票已按团体特惠价格纳入团费核算(景区协议约定必须整
团进出整团购买门票),对
持学生证、军官证、长者证等有效证件客人门票有优惠的,我社按照折扣差价退客人。
60周岁-64岁长者门票优惠60元/人,65周岁-69岁长者门票优惠250元/人,70周岁以上长者门票优惠350元/人。
5.
6周岁-14岁(不含14周岁)
儿童收费说明:含早餐及半价正餐、占车位、导游服务费、儿童门票、含高铁票半票。不占床。
6.
6岁以下(不含6周岁)
幼儿收费说明:含早餐及半价正餐、占车位、儿童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占床。不含高铁票。
7.
导游服务费:
含地陪导游1名。我社20人以上派全陪导游1名。
团费不含
前款“价格包含”未提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费用。
5.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景区内的缆车费、观光电瓶车费。
7.交通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根据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要求,旅行社强烈建议旅游者务必在团队出发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1.因接待能力有限,恕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长者报名参团(特殊情况另议)。
2.如果参团者属于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属于被限制消费人员,请谨慎报名,此类人士绝大部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如果不慎报名,报名者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具体请参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3.旅游者报名时请务必提供符合报名要求且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国籍(仅限持外国护照报名参团的人士)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旅游者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本人自行承担。
4.根据旅游法规,报名时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包括既往症(病史)在内的旅游者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5.出发时请务必携带报名成功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出发,内地居民未办理身份证且不满16周岁的,携带户口簿原件。
6.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不能成团,旅游者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A、延期出团;B、改签其他线路出团;C、解除合同;D.
散拼到指定的旅行社履行合同。
7.抵达目的地后使用空调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车型,每人一正座。
8.酒店住宿4晚(房费含4早餐),6正餐,标准以合同附件《行程表》所列为准。
9.不满18周岁且无监护人随行的旅游者报名时必须向我司出示《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本人或监护人授权的成年人代表前来签订报名旅游合同或网签电子合同。
10.景区设有商品售卖区,这些都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请旅游者谨慎选择。
11.大方旅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社团队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以及大方旅游委派的全陪导游姓名和电话、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在出团前由导游告知或通过出团通知书通知。
特别约定
【安全及责任的特别约定】
1.非旅行社原因,且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交通经营者宣布航班(车次或班船)延误、取消;交通拥堵(管制)、政府行为、景点临时不开放;自然灾害、恐怖活动、战争、动乱、骚乱、罢工、恶劣天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的,旅行社有权对进出港口、景点安排、食宿约定等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取消,行程安排也可能会延长或缩短,由此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按旅游合同约定或有关旅游法规处理。
2.旅游者参加各项风险性游乐项目(活动)例如潜水、游泳、漂流、滑水、水上飞机、香蕉船、滑雪、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攀岩、登山、温泉(游乐)、机动游戏等,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活动的安全须知,并在确保自身健康状况或技能能适应此类活动的前提下才能参加。旅游者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旅游意外保险。非旅行社责任造成旅游者意外伤害的,旅行社会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救援,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应时刻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自觉服从遵守导游(领队)发布的安全指引。搭乘飞机、旅游汽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飞机降落滑行期间或车未停稳,禁止站立、行走。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谨慎与陌生人交流,不轻信手机收到的来历不明的延误或退费信息,严防诈骗、盗抢、抢劫事故发生。
4.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遵从景区景点参观游览须知,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旅游车内自觉不食用包括榴莲、鸡蛋、肠粉等在内的气味浓重的食物或饮料,严格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国内游)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出境游),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
5.外出旅行舟车劳顿,旅游者要随时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报名时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包括既往症(病史)在内的旅游者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安排行程游览时间和景点项目,量力而行,感觉身体不适的,随时告知导游(领队)或有关服务人员以便及时获得救助。
6.旅游者承诺严格遵照上述约定的行程进行旅游活动,不中途离团。擅自离团、不完整参加约定的旅游活动的视为违约,旅游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旅游者个人不良行为导致行程终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7.旅游期间有问题请及时提出,旅行社会尽力当场解决,避免旅游者将旅游的遗憾带回原居地无法弥补。请旅游者如实填写(反映)由旅行社提供的意见征询表或服务评分要求。旅游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涉及旅行社责任争议的,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
8.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大型旅游客车夜间(22:00至次日02:00、05:00至06:00)行车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夜间连续行车2小时必须强制休息20分钟,凌晨2时至5时禁止旅游客车运行。遇前述限速限行时段,请旅游者服从旅行社、现场驾驶员和导游人员的应对安排。
【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含业务损失费)的特别约定】
1.出团日前7天(含当天,下同)以上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该团队实际产生的机票+酒店费用;
2.出团日前6至4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70%;
3.出团日前3至1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75%;
4.出团日当天退团的,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为旅游总团费的85%。
若旅游合同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的约定为准,旅游合同相应条款不再执行,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行程线路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补充协议
相关推荐
立即预订
长按图片保存或分享(滑动查看下一张)
×
×
短链接
点击复制文本
×